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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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29,182.8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因编制错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8.本工程采用房建市政施工(暗标)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修改为“8.本工程采用房建市政施工(暗标)综合评估法”。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南阳镇阳泉村 联系人:张远静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话:****** 2025年7月2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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