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孟家岗村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情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孟家岗村西南侧,于2004年建成,厂区占地面积为7577.21m2,本项目现有1座大米加工车间、3座粮仓、1座稻壳仓、2座粮食仓储库、1座包装车间和1座办公用房。年加工水稻8000吨,现有工程主要为粮食仓储及大米加工,大米加工生产能力低于1万吨/a,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工程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项目利用南侧厂房作为2#糯米加工车间,预计加工糯稻6.9万t/a,产大米4万t/a;改造西侧1座粮食仓储存库作为1#大米加工车间,预计加工水稻12万t/a,生产大米8.4万t/a;建设秸秆颗粒项目,改造北侧1座粮食仓存储库作为秸秆颗粒加工车间,预计加工秸秆和稻壳0.263万t/a,秸秆颗粒产能为0.25万t/a。根据名录要求对其进行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次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并新增生产设备,建******居民,南侧为道路,西侧为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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