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5-2026年度环卫园林维护合同范围外的环卫园林相关应急处置服务项******街道东四路、杭长高速、东升路、盼盼路、长冲路、新安路合围区域,包括星沙大道(南山路至营盘路)、东二路(南山路至与芙蓉区交界处)内的园林环卫及重点线路保障、迎检、 数字化处理、投诉处理、蓝天保卫战、洒水降尘、垃圾分类、防内涝、防冰灾、交通事故遗留清理等园林环卫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中提供人员、机械设备等服务外包。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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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1、接到分派任务时,中标单位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中标单位三次以上(含三次)没有及时赶到或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作业中标单位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中标单位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作业现场中标单位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中标单位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中标单位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中标单位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中标单位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中标单位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单位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
13、中标单位在作业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因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人员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最低业务量,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1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6、如中标单位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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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相关规定,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且确保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取派单制,按实结算,即单价上限价*实际工程量*(1-中标优惠率)=结算金额,每个月汇总,凭每月派遣验收资料按季度结算后支付。付款前中标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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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