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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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8月1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3):督促指导英州镇猴子岭石场、群英乡生头岭石场落实疏水排沟、覆土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加快生态修复进度,及时对已修整完成的台阶进行复绿。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朱时雨,089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陵水县英州镇猴子岭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已对矿山台阶、边坡进行复绿,已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专家组已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陵水县群英乡生头岭石场已经落实疏水排沟、覆土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对矿山台阶、终了边坡进行喷播复绿。 |
工作成效 | 英州镇猴子岭石场、陵水县群英乡生头岭石场均已落实疏水排沟、覆土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生态修复工程专家组均已出具竣工或阶段性验收意见,并对已修整完成的台阶进行了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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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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