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工业园区西区220千伏苏皇二线、110千伏百坊线升级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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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乌苏市工业园区西区220千伏苏皇二线、110千伏百
******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乌苏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总投资3781.51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迁出和改扩建110千伏百坊线20号至42号15基铁塔和2基水泥门杆,新建110kV电力架空线路10.1km,新建基杆塔共计21基;迁出和改扩建220kV苏皇二线56号至74号15基水泥门杆、3基铁塔,新建220kV电力架空线路9.6km,新建基杆塔共计31基,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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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工业园区西区220千伏苏皇二线、110千伏百坊线升级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建设期土地办理及费用、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总工期: 121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格。
(3)自治区外设计、施工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3.投标其他条件:3.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3.3、停电负责人:具备国家电网安全准入资格,具备工作负责人资质。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已完成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单位: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已完成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提供项目审图合格证,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已完成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8、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6日到 2025年08月2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投标人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0:30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举行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乌苏市新市区长江路139号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2-206二层 |
联 系 人:巴翔 |
联 系 人:蒲保坤(******)、杨学兵(******)、徐晨晨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7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