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霞浦县东冲半岛东部岸段国家级“美丽海湾”创建及优秀案例申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NC[2025]-074
项目名称:霞浦县东冲半岛东部岸段国家级“美丽海湾”创建及优秀案例申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万(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6万(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1 | 霞浦县东冲半岛东部岸段国家级“美丽海湾”创建及优秀案例申报服务 | 1 | 36.6万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中,供应商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均视同有效)。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或者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街道山河路9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804
联系人: 小范
联系电话:0593-******88
日期: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