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象州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项目招标编号:E************0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日(其中管道工程施工工期为: ?年 ?月 日至2025年6月19日)......”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第8条 工期和进度?“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审计结算时扣除。” |
第8条 工期和进度?“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因设计因素造成现场停工,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设计合同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
3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80天内结算送审。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双方另行协商。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依据审计部门需求清单为准。 |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各分部分项工程最终以实际正常运行施工合格为依据,否则不能计量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80天内结算送审。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双方另行协商。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依据审计部门需求清单为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内容更正,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已经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中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三、公告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lbggzy/)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象州县莲城路83号
联系人:韦政宏????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滨江北路256号
联系人:覃小丹???电话:******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