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7亩,其中:已建地上建筑面积:83807.3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01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916.33平方米。整个场地设有3~4层地下室,基坑纯地下室区域开挖已完成。地上建筑主体一共43层,其中1-3F为配套服务用房,除避难层以外全部改造为保障性租赁用房。保障性租赁用房户型面积小于70㎡的占比不低于总数量的70%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1457.8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2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 |
备注: | 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年03月20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5年07月16日发布。2.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仕焜 李国涛 贺兴文 尹正国 杨玲英 罗杰 刘丹 申杨阳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14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8.1841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监理服务: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及临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的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监理服务费率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办事处海屯路与昆武高速交汇处。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本单位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出具承诺书资格。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未要求类似业绩。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2.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项目组成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景观绿化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本单位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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