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磋商人”)诚邀各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铸造分公司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铸造分公司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LSW2025-021
3.项目主要内容:
(1)采购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1台;
(2)交货期:合同生效起2周,交付期提前优先。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最高限价:19.85万元
二.磋商申请方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2022~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系统,以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
磋商申请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2025年8月5日14时。
2.磋商保证金;
2.1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需缴纳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的磋商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单装订到磋商申请方文件里面)。
2.2磋商申请方人在磋商申请方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磋商申请方、磋商人告知或公告磋商申请方人为成交人后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磋商人有权没收全部磋商申请方保证金,并要求磋商申请方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磋商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磋商价格与磋商申请方人价格差价作为磋商人的损失赔偿。
2.3成交人缴纳的磋商申请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最终验收后无息退还。
2.4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3.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到磋商截止前,登录四川建设网获取。
磋商申请方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磋商申请方文件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方式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四.踏勘现场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村5组)。
五.保密承诺
磋商人承诺:在未得到磋商申请方单位的许可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磋商申请方单位递交的商业信息。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17号533房
邮编:644007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5762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