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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正在报名]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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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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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725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25】012号

2、项目名称:******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06.9万元

最高限价:106.9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1

1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1

569000

569000

2

2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2

500000

500000

5、采购需求:1采购生物防治产品、玉米杀虫剂、杀菌剂药剂一批等,2采购小麦杀虫剂、杀菌剂、调节剂、叶面肥药剂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所投农药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三证 ”(即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农药产品登记作物或范围须包含玉米(生物防治产品无需提供登记作物或范围)。(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三证 ”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1)投标人所投农药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三证 ”(即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农药产品登记作物或范围须包含小麦。(2)投标人所投含肥料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标准证、登记证,肥料适用作物须含小麦;(3)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与农药生产厂家“三证 ”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氨基酸水溶肥料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承诺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7228时30分至2025724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725900(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5725900(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

******农村局纪检监察室:董庆军******

******财政局:******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东大街5号

联系人:尹绍忠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曹晓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丽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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