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祁发改基字【2023】101 号、祁发改基字(2022)56 号,建设单位为******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 43482.89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券及本级统筹且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祁阳市高新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14749.08 ㎡,规划总建筑面积 53118.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154.44 ㎡,地下建筑面积14964.36 ㎡,公共租赁住房 4 栋 653 套。包括房屋建筑及配套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场地平整等。新建真卿路 700m(望州路至水亦香路)与五里路 423m(灯塔路至真卿路)道路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照明、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85 亩,总建筑面积 36787.43 ㎡,包括 2 栋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功能组成包括职工宿舍、配套食堂、活动中心等辅助公共设施、地下室等;新建真卿路(望州路-华旺路路段)265.891m、望州路(灯塔路-真卿路路段)426.092m,路宽 26m,双向 4 车道,总占地面积 1920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灯照明、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242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4□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培训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 决 ) 算、工程保修等;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工程预算控制在招标控制价建安费范围内,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有本企业近 6 个月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4)根据湘 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23 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19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 ******。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该项目为不见面
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 ,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5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6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递交方式:(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2)保函:线下保函或 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9.7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 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地 址:祁阳市灯塔路;
联 系 人:邓云峰;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小江口路华诚新域 33 栋 306 室;
联 系 人:廖小芳、冯铁山、李勋;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设计图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