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包桥村李子园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0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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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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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 | 熊春艳 | 浙************、市政公用工程 | 合格 | 120 | 99.2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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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熊春艳 | D | 6.6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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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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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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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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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免缴证明材料 | (2)凡先进行商务标(或信用标)及技术标评审,后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对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0.1中的以下情形,先进行如下形式评审:②投标人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仅审查是否缴纳或足额缴纳(免缴单位******银行转账)或购买保函形式缴纳,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此情况的,在后续资格审查时进行评审】; | 已确认 |
2 | ******有限公司 | 投标函的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中的报价不一致。 |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已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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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章工 | 联系人 | 邱工、诸工 |
地 址 | ******街道 | 地 址 | 长兴县金荣大厦1916室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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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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