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粮库密封保温门窗及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粮库密封保温门窗及仓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粮库密封保温门窗及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粮库密封保温门窗及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安装、调试完成。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粮库密封保温门窗及仓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履行本项目人员、技术、设备等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0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娜
电话:******
传真:/
邮箱:******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30万≤m<100万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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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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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m<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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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厂县大厂镇小务西
联系方式:郑经理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