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对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检出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销售的香蕉。
******有限公司检验,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8-20)。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街道立新委(北苑小区7号楼南数9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立即进行排查整改。
******管理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鉴于涉案的香蕉全部售出,不再予以没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虎市监处罚[2024]79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管理局
发布者: ******管理局
一、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销售的香蕉。
******有限公司检验,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8-20)。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街道立新委(北苑小区7号楼南数9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立即进行排查整改。
******管理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虎林市百财果业商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鉴于涉案的香蕉全部售出,不再予以没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虎市监处罚[2024]79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管理局
发布者: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