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LB-2025-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未逐项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间,投标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出质疑,经查,质疑事项成立(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项响应)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成交结果作废,择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2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LB-2025-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未逐项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间,投标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出质疑,经查,质疑事项成立(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项响应)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成交结果作废,择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2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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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