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应在竞价交易前认真评估或实地查看粮食实物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的质量和市场风险。买方未进行现场看样的,拍卖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实物质量,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就粮食质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退货。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买方承担。本次竞价交易的粮食经买方流入市场后,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与卖方无关。2.买方到库人员及车辆需遵守卖方库区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交易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由于中储粮网系统迭代升级,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一天登录中储粮网查看应用,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中储粮网概不负责。中储粮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二)交易成交后,成交合同、买卖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三)本网站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本次竞价专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五)买方自提货物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国家相关粮食运输标准等,买方所使用的运输工具须符合海关、海事、交管、路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装载、运输,若买方违反以上规定的,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若因买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证金 中储粮网线上交易实行保证金制,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须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1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有购买意向的会员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缴纳足额保证金,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五、交易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 ******银行的托管服务,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六、其它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中储粮网有权依照《中储粮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中储粮浙江分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4月18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度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3306、3307、3308、3318 出入金电话:010-****** 传真:010-****** 附件:《中储粮浙江分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专场交易细则》(2025年4月18日试行).docx 附件:中储粮网2025年4月18日浙江分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x
中储粮网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