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城乡环卫及生态共治一体化项目已由漳政发[2025]11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特许经营(BOT)方筹措构成,项目招标人为******执法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县城乡环卫及生态共治一体化项目。
2.2 建设规模:
(1)新建城区1座垃圾转运站100t/d(包含总图工程、转运站房、垃圾压缩设备、除臭处理设备、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
(2)新建1座餐厨垃圾处置中心5t/d(包含餐厨处理设备等);
(3)配置城区及13个乡镇垃圾转运车辆;配置机械化环卫作业设备;环卫设施(240L垃圾桶)更换;建设智慧生态、环卫系统。
(4)城区103万㎡市政道路、公园、广场保洁、河道保洁;
(5)城区垃圾转运站运营,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运营;
(6)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城区垃圾转运站,转运至陇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油水分离);
(7)13个乡镇镇区范围的主要道路清扫保洁;
(******居保洁公益性岗位的协助管理,对其工作的完成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
(9)13个乡镇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城区垃圾转运站压缩后运输至陇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居环境的巡查,采用无人机飞行、跟踪、反馈。
2.3 实施地点:漳县城区、13个乡镇(武阳镇、三岔镇、新寺镇、金钟镇、盐井镇、殪虎桥镇、大曹滩镇、四族乡、石川镇、贵清山镇、马泉乡、武当乡、东泉乡)。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2.5 招标范围:由特许经营单位及项目公司自筹资金购买存量环卫资产经营权,并负责初始环卫资产配置。自筹资金对项目全部资产、设施和设备进行运营维护、更新重置。负责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投资、设计、安装、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
2.6实施方式: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BOT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漳县独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偿移交项目设施。
2.7 特许经营范围: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权利。特许经营期内在经营范围内提供环卫及生态共治一体化服务,包括漳县城区及13个乡镇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政道路、公园、广场保洁;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等。
其中,城区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至城区垃圾转运站后运输至陇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个乡镇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城区垃圾转运站压缩后运输至陇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乡镇集中点压缩后运输至陇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收集和转运限于生活垃圾,不包含白色家电、危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
2.8 特许经营期限:
2.8.1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 10 年,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的 10个月。
2.8.2 如因特许经营者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将按《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8.3 如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前期工作准备期和建设期延长,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批准后可延长前期工作准备期或建设期。特许经营者可结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政策提出需政府支持的有关申请,政府方可根据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近******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3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定)。
3.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3.9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12 月 03 日, 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5.3 获取方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执法队
地 址:漳县武阳镇城关村西街社47号
联系人:李鹏宇
电 话:******
招******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合益大厦1604室
联系人:马亚萍
电 话:******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