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农田机井综合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安县竞谈采购-2025-17-1 | ******农村局2025年农田机井综合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774560 | 774560 |
5.2采购需求:巩固我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果,确保项目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实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计划使用管护预算资金将我县高标准农田设施纳入财产保险范畴,同时由保险公司进行日常管护,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保险+智慧管护”模式。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照。
3.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其业务范围包含河南。以分支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名义参与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其总公司或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否则将认定其资格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部或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级支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anyang),进入网站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示范区)简称“安阳市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fqggzy/)。
4.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使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的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办公室)、******00(客服)。
6.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供应商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操作规则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