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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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函(第1号)(项目编号:LDY-2025-015)各供应商:现对霍州市2025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中有关问题澄清如下:需澄清的内容为:1.4.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现澄清为:1.4.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的所有设备均为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需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总价的解释现澄清为:各投标人须对同一档次多个品牌做出一个统一报价,最终投标报价为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三个档次单套价格及墙面取暖器设备每平米的合计值。即:总报价=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高档报价合计+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中档报价合计+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低档报价合计+墙面取暖器设备报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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