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内埠镇内埠村集体经济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汝阳政采磋商(2025)0014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汝阳县内埠镇内埠村集体经济车间建设项目 | ******.67 | ******.67 | 是 | ******.67 |
(2)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期:90日历天;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护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