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上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主体劳务合作补遗书第1号
本补遗书以《青云上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主体劳务合作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以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合同执行的依据,补遗书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补遗书为准。
1.招标公告第7条招标文件的获取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31日- 2025年6月8日上午9:00时-下午17:30时******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2.招标公告第7.(3)条变更为:
******银行回执单于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在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外侧619号二楼财务部开具,超过约定时间招标人将不再进行办理。
3.招标文件“9.2投标文件的送交”变更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