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漳浦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漳浦县城区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漳浦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项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1.5 采购项目概况:最高限价为:¥295000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采购人提供鉴别报告编制资料所列指的范围、采购文件以及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2.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同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应满足《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提供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注册的信息文件(须提供网页截图);
(2) 财务要求: /;
(3) 业绩要求: / ;
(4) 信誉要求: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6)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限公司招标部,提交报名表,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漳浦县绥安镇绥东洋小区300-6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公告。
8 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78号新都城市广场4幢2701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7室
联 系 人:小卢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