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八一片区污水处理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ASZX-PX2025-28)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ZX-PX2025-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萍乡市安源区八一片区污水处理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后15天内无息支付。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中,二、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详细采购清单 现更正清单小项数量,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条件2.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现更正为: 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后15天内无息支付。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设备评分 1. 所投气浮类产品(高效气浮、高速气浮、水体净化装置、除磷净化装置)核心技术,微气泡粒径≤10um,得8分;10um<气浮微气泡粒径≤20 um,得4分;气浮微气泡粒径>20um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原件鲜章检测报告的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 所投气浮类产品(高效气浮、高速气浮、水体净化装置、除磷净化装置)核心技术,气泡滤层的厚度≥2000mm的,得8分;2000 mm>气泡滤层的厚度≥1500mm,得4分;气泡滤层的厚度<1500mm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原件鲜章检测报告的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1. 所投气浮类产品(高效气浮或高速气浮或水体净化装置或除磷净化装置)核心技术,微气泡粒径≤10um,得8分;10um<气浮微气泡粒径≤20 um,得4分;气浮微气泡粒径>20um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原件鲜章检测报告的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 所投气浮类产品(高效气浮或高速气浮或水体净化装置或除磷净化装置)核心技术,气泡滤层的厚度≥2000mm的,得8分;2000 mm>气泡滤层的厚度≥1500mm,得4分;气泡滤层的厚度<1500mm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原件鲜章检测报告的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 1.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近5年的类似销售业绩得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分得分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二选一),发票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现更正为: 1.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类似销售业绩得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分得分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二选一),发票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办事处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西环路5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锦湖新城(萍安中大道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维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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