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壤塘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壤塘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壤发改行审【202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壤发改行审【2025】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壤塘县岗木达镇。
2.2建设规模:新建一座中型停车楼,总占地面积约179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89.3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05个,充电桩61个及配套附属设施。
2.3项目总投资:7724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5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绘、勘察(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 进行工程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以及初步设计评审、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 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5月1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 ****** )—“交易系统”—“ 登录 ”-“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壤塘县岗木达镇八角街3号
邮 编: 624300
联 系 人: 懈老师
电 话: 083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西路7号1栋1层附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饶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 4月 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