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19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081-00059
二 、 项目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
******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9.2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C******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由于突发公共火灾爆炸、突发公共重大恶性案件造成的人民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伤亡、医药费救助和安置费用、生活补助的保障,也包括向政府提供应急处置费用和重建恢复的资金来源。
服务要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的基本内容包括由于突发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事故(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恶性恐怖事件、传染病等)造成的人民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伤亡、医药费救助和安置费用、生活补助的保障,也包括向政府提供应急处置费用和重建恢复的资金来源。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服务时间: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6 月,若无市场价格波动, 及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救助金以******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组织、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者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 应急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区域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被保险人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对于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救灾安置费用 救灾安置费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为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被保险人为受灾人员提供的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支出。 (二)紧急救援费用 紧急救援费用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事故损失或为抢险救援而采购或征用救援物资、人员、场所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劳务费和被征用设施、场所的补偿费、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费用。 (三)善后处置费用 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确定事故责任、损失金额、进行善后等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第三方专家发生的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凯、李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灯塔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险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 址:灯塔市繁荣街繁荣小区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天星小区新华路3号楼网点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芳皓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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