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城市爱阳镇锅炉房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城市爱阳镇锅炉房改造工程
******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