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设计
2. 项目编号:新安工服招标(2025)0003号
3. 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车间厂房主要利用现有厂房,在再生铝车间西侧扩建部分厂房,南侧贴建车间生活间一处,以满足生产运行和管理需要。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生产设施、供配电、辅助生产设施、车间内外配套公辅设施、车间内网、厂区管网及工艺配置等。
4. 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安全专篇及相关配套服务。
6.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7.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且主设备提资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作(施工图设计30天内完成)。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现行有效的法规和标准规范,且应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满足现场实际生产需要。
9.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一项30万元及以上的铝相关行业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4投标所需资质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5月16日 至2025年05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基大厦9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暴玉琴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