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设局偃师区老城区排涝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62号-1 | ******建设局偃师区老城区排涝工程(设计)项目 | 791000 | 791000 |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5.3招标控制价:由于系统格式限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预算财政评审价的1.55%
5.4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监狱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5年以来由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