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承包人(牵头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4年淮滨县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台头、固城)一标段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2024年淮滨县乡镇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固城乡、台头乡)一标段。
2. 工程地点: 淮滨县固城乡楚寨村、淮滨县台头乡皇册庙村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淮巩指办【2024】11号 。
4. 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标段: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中水、污水处理站、管网、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固城乡楚寨村项目占地65.05亩,台头乡皇册庙村项目占地55亩。
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对应的相关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01 月 10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5 年 01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1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勘察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设计费(含税):本项目设计费财政评审价的99.80%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价的99.85%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9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价格形式:
本项目合同价款分为两部分
设计费:经财政评审价的99.80% 。
建安工程费:经财政评审价的99.85%。
建安工程费组价原则: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
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
7.《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8.《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
9.《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材料价格执行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合同期间的材料信息价格。
人工费执行省、市主管部门颁布的人工、机械、材料的调差文件,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向然然(豫************)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图纸及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发包人要求;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 2025 年 01 月 10 日订立。
本合同在 甲方会议室 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份,承包人执 肆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R 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南侧1315号 邮政编码:464400 法定代表人:扈淮波 委托代理人:赵淮成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 ******银行:******银行淮滨县支行 账号:************067 |
承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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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银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