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1.5万吨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7月21日
2、环保设施竣工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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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