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87
******大学功能高分子材料测试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项目 类型 | 单位 | |
洛直政采磋商(2024)0032号 | ******大学功能高分子材料测试设备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89号6号楼2单元27层242号 | ******.00 | 金额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三、评审专家名单:倪巍巍(组长) 时国珍 高喜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815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
************办公室)》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成交公告,验证相关信息。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可在线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