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本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学校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学校
三、 购买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满足本单位公务、培训、会议等出行包车服务需求,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绿色、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四、 预算资金及支付方式
(一)项目金额:按照实际出行情况据实报销;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 提供材料
(一)能在昆明市范围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55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55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报价;
(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七)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九)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违约处罚承诺。
六、 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期限: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二)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7:00前,逾时不予接收。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根据“ 提供材料”要求按顺序梳理成册,并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15栋18楼),逾期不再受理,以上资料将作为项目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整理报送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 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学校按照内部控制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八、 评选方式
******学校采购小组对各投标单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违约处罚承诺等,综合评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九、 其他
中标供应商出现中标无效、放弃中标、或不能履约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决定顺延中标或者重新招标。
十、 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15栋18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胡正奎,0871-******。
******学校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