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反拍单号: FP******417620 反拍单名称:******医院金属质架类反拍采购(不锈钢货架 2000乘1500乘600 需上门复尺上门安装)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13 09:00:00 采购单位:******医院 采购内容: 金属质架类 采购数量: 3 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 收货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齐哈尔龙沙区德龙路33号反拍商品名称 | 产品配置 | 特殊标识 | 品牌 | 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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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G-2505 货架 | 小微企业 | 勤行之光-商标注册证(勤行之光-商标注册证) |
序号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排名单价(元) | 排名总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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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行 | 800.00 | 2400.00 | 2025-06-13 08:59:57 | |
2 | 哈尔滨市松北区洋洋文体便利店 | 900.00 | 2700.00 | 2025-06-13 08:48:03 |
1.电子卖场内销售同款商品的供应商可参与反拍报价。
2.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单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3.商品实时报价在反拍过程中予以公开,系统自动按照已报价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更新商品实时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5.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成交,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的,最早报价的成交。
6.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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