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6QT-******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江汉平原南部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于 <2025年06月1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8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2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18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林业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08300.0000> | <921700.0000> | <967200.0000> | |
质量(如有) | <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 <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 <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谢在坤> | <关长江> | <周长山> |
证书名称 | <林业高级工程师> | <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 <职称证> | |
证书编号 | <******> | <******558> | A******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21日>至 <2025年07月2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