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委员会委托我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进行本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幼儿园以北F06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福建省长泰经济开发区积山村,东至兴旺路、南至积山村农用地、西至积山村农用地、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9702m2,地理坐标:东经117.80124°,北纬24.62915°。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历史上本地块作为积山村农用地,未涉及工业用途,目前地块为荒地,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属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本地块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快筛结果,以及对本地块与******幼儿园以北F06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委员会保税路1号?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
联 系 人:小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