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要求,现对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以下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到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若未收到投诉,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全额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方式:******
地址:爱民西街1号(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二室)
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1)
发布者: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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