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花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资质要求、3.4联合体投标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等,现统一更正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其中勘察50日历天,设计100日历天。”修改为:“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勘察50日历天,设计100日历天”。
3.其余所有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终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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