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债券发行服务主承销商采购
(项目编号:GXYG-2025-ZB(F)-01 ) 废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GXYG-2025-ZB(F)-01
三、项目名称:债券发行服务主承销商采购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7日
六、招标预算限价: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元整(¥******.00元),承销费率预算限价为0.35%/年(计算公式:承销费用总价=发行总额×承销费率×固定年限5年,承销费用总价具体执行要求以实际发行总额为准)。
七、废标理由:
******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因招标文件价格分评分规则:“最终报价等于基准价时,报价得分为10分,最终报价低于或高于基准价时.以10 分为基数减分:①最终报价低于基准价的,年承销费率每降低0.02%/年则减1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0-(基准价-最终报价)/0.02%;②最终报价高于基准价的,年承销费率每高0.02%年则减1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0-(最终报价-基准价)/0.02%”表述存在歧义。评委一致同意将该项目做废标处理。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1、党伟胜:2、范少波;3、覃月初;4、余弦;5、苏信平;6、梁冰;7、李欣。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招标结果和招标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网上查询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
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index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69号(宏桂城市广场)4幢1301号
联系人:梁嘉慧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69号(宏桂·城市广场) 4幢308号
项目联系人:朱连清 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