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史家湾社区解忧农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西工政采磋商(2025)0013号-1 | ******办事处史家湾社区解忧农场项目 | ******.97 | ******.97 | 是 | ******.97 |
②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④计划工期:3个月;
⑤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⑥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⑦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⑧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⑨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⑩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承诺中标后开工前能够从在建项目中撤离;(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