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闽赣边际畲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E************001
原文: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1.1单价合同:其他: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在工程预算运距内的按包干计取。超出预算运距范围外的按实际计取。
修改为: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1.1单价合同:其他: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暂按5km考虑,未考虑土方堆置及土源费用,结算时按实计算。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充通知附件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登录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95/gz/)自行下载。
注: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二)均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gz/)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遗漏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光泽县******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