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
******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粮食加工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虎林市城东社区新虎林粮库北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8月08至2025年9月08日
******有限公司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地坪扩建),建设一台6吨生物质热风炉供热,日烘干能力为500t/d,年烘干40天,每年10月-次年1月烘干,
年烘干潮粮2万吨;年加工水稻2万吨(水稻加工生产线已建成,未正式投产,另行验收),粮食年仓储量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