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基准日2025年2月1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2,367.2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9,522.21万元,利罚息余额为2,845.00万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主债务人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余额 | 担保情况 | 其他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89,774,166.66 | 28,182,408.19 | ******有限公司以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黎合江工业集中区的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面积33232.61平方米; | ******集团破产,债权本息截至破产受理日,即2023年5月8日。 |
2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5,447,941.46 | 267,596.07 | 保证人1:郭刚; | ******集团破产,本户债权申报金额经管理人确权合计5,661,417.01元。 |
合计 | 95,222,108.12 | 28,450,004.26 |
处置方式:通过京东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受让本公告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竞价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10时至2025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915.00万元,保证金291.50万元,增价幅度20.00万元/次或其整倍数。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若处置公告内容与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转让公告内容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0574-******
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0571-******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