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虎头镇至虎饶界段路面改造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补充固化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
2.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4.2,更正后内容如下: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 |
注: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222号
电 话:******
招 标 人:虎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虎林市文化路6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银行街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