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高山镇高山村丹参产业配套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伊川政采磋商(2025)0079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高山镇高山村丹参产业配套道路提升项目 | ******.06 | ******.06 | 是 | ******.06 |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不担任其他在施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施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磋商资格。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