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工程(二期)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1栋2单元1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D-2025-189
2.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工程(二期)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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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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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服务 |
470965.89 |
470965.89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苍东村。
5.2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335.64m(约17.00******消防泵房113.38㎡、厂外道路8048㎡、厂内道路1350 ㎡、堆放场地6000㎡、处理规模为15万吨/年的装修垃圾分选设备1套、处理规模为10吨/日的污******消防工程、道路工程和设备工程等。
6.采购范围: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合同履行期限:366日历天。
9.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海南省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时担任数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指定一名符合条件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及2025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监理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8.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信用档案手册》(生成并打印盖章);
1.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10.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2.2.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所属行业的中小企业;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1栋2单元1802室
3.可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9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9号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研发服务配套中心大楼3楼
联系方式:黎工、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 系 方 式:李工
电 话: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