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国土资规〔2018〕1号)文件要求,宾县耕地开垦费征收依据、征收主体、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依法公示如下:
******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国土资规〔2018〕1号)
******资源局
征收标准:旱田17元/m2、水田22元/m2
征收程序:凡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占用耕地所在地市(地)、县(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法律责任: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在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 ******资源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国土资规〔2018〕1号)
******资源局
征收标准:旱田17元/m2、水田22元/m2
征收程序:凡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占用耕地所在地市(地)、县(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法律责任: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在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发布者: ******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