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S5J—C******8
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内容 | 配送期限 | 确定供货单位数量 | 年度预算 |
标段一 | 缝纫配件 | 一年 | 1家 | 200万元 |
标段二 | 易耗品、劳保用品 | 一年 | 1家 | 106万元 |
备注: 1、年度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2、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并允许同时中两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供货履约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包括招标人中层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六)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街道新世纪花园12栋2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邮箱:******)发送。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银行转账(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公对公转账并备注,本项目编号:S5J—C******8)。
******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账号:************124;
******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公布的招标文件仅供公众查阅;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视作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
(五)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下载)
注:电子获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注:缴纳时备注标段号,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保证金需分别缴纳。
(二)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11日17时前************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公对公转账并备注,本项目编号:S5J—C******8)。
******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账号:************124
******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七、投标书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12日9时30分前(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即北京时间09: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金华市宾虹路996号新世纪花园东12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08月12日9时30分在******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金华市宾虹路996号新世纪花园东12栋2楼)举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评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评标将于2025年08月12日9时30分在******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金华市宾虹路996号新世纪花园东12栋2楼)举行。
十、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形式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书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
十一、评审过程中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的澄清或补正。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招天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白龙桥镇
业务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579-******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地******街道新世纪花园12栋2楼
(三)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纪检科 0579-******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