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岗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401 | ******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岗位项目 | ****** | ****** | 是 | ****** |
5.2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各岗位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2(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磋商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漯财购〔2018〕16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以项目控制价金额作为代理费的计费基数计算招标代理费。
(3)收取费用:243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