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清采磋商-2025-16
2、项目名称:******人民政府2025年度环卫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人民政府2025年度环卫服务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纸房乡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包括国道、省道)的道路清扫,乡域内各村街道清扫,路边石到墙根保洁,路面、地面无垃圾、无油渍、无废弃物。
5.2 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3 资金来源:本乡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服务期限:1年。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评标专家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投标人可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 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人民政府
地址:清丰县纸房乡
联系人:罗卫斌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石化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332号
联系人: 张杰
联系方式:******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