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山区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拟废止《南山区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深南府办〔2014〕13号),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意见材料应当说明意见事项、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实名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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